「青少年藝文沙龍」開放申請使用
台北市青少年發展處「青少年藝文沙龍」開放本市學校申請使用宣傳案。
一、為推廣藝文教育,提供青少年藝術創作展示及觀摩交流,特打造「青少年藝文沙龍」(台北市仁愛路1段17號5樓),提供本市學校申請使用。
二、前揭展覽空間於即日起至106年1月9日(一)前免費提供本市學校申請;另若為個人申請,則依本處業已核定之場地收費基準表收取場地使用費,檔期一周計2萬元,保證金3萬元。
三、旨揭展覽場地每檔期計4週(含佈撤展),開放時間為9時至17時,原則以檔期起始日週一下午1時30分起佈展;檔期最終日週一上午12時前完成撤展,歡迎本市學校申請展覽使用。
四、欲申請展覽學校,請於1月9日(一)前填具檔期申請表並須完成學校核章,免備文逕傳真2351-2504或彩色掃描核章表單逕寄tfycactivity@gmail.com(鄭小姐收,聯絡電話23514078分機1724);主辦單位保有准駁申請及調整使用時間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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