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辦法
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木雕、陶藝、自由媒材等八類 參賽方式分初審、複審,初審以照片送件,入圍複審者將由本局通知,並請於8月15日至17日親自送達本局 徵件作品以創作者近二年內創作為原則,且未在本局展出、未曾參加任何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每類限一件,最多不超過二類。簡章及送件登記表請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或親自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一樓服務台索取均可。
獎勵辦法
得獎作品將於11月1日頒獎,同時於10月30日至11月25日於該局陳列館展出,歡迎各界愛好藝術的朋友們踴躍報名參加這場文化盛會與藝術饗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