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新竹市鐵道藝術村第十四屆駐村藝術家遴選
一、申請資格:凡年滿20歲,從事工藝創作、視覺藝術創作、表演藝術創作、生活美學創作或藝術、文化相關領域創作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國籍,皆可提案申請。
二、駐村時間: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駐村地點:新竹市鐵道藝術村(新竹市東區花園街64號)。
四、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5年12月16日(五)下午4時止。
五、說明會日期:105年11月19日(六)下午4時。
六、初審日期:105年12月19日(一)上午10時。
七、決審日期:105年12月27日(二)上午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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