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 - 2012馬祖伴手禮穿新衣設計競賽

2009 TID AWARD
活動網址

http://www.boco.com.tw/CompetitionInLand.aspx?Bid=B20121002000003

截止日期

十月十五日


一、活動主旨

為提升馬祖地區伴手禮附加價值,經由實用性包裝美學的設計競賽方式,俾使其包裝更加精美而富有創意性,以彰顯其研發產品的品質與內涵。讓富有馬祖文化特色的創意產品提升為時尚品牌,冀望帶動地方產業及伴手禮的蓬勃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

承辦單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

協辦單位:台灣鄉村旅遊協會

執行單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三、競賽主題:馬祖伴手禮穿新衣設計競賽

以馬祖在地農特產品及伴手禮包裝設計概念為目標,結合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創意及環保概念,設計一件可攜式伴手禮之單一性、組合性包裝禮盒,諸如:茶、醋、酒、馬祖酥、芙蓉酥、紅糟相關食品、淡菜、群帶菜、黃魚禮盒等等,採二階段收件審查(詳如收件規定)。

四、競賽時程

 

第一階段

報名及作品收件

101.10.15

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

101.10.17

參賽作品評選

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評審

公佈入選名單

101.10.12

101.10.19

評審委員得依參選作品之品質做入選之決定,並將入選名單刊登在台灣鄉村旅遊網頁以及連江縣政府網頁最新訊息

第二階段

作品模型收件

101.11.9

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公佈評選結果

101.11.14

入選作品評選10

評審委員評選名次

有金、銀、銅質獎以及佳作。

五、參賽者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者,個人、團體與公司行號皆可參加。

六、報名方式及應繳交資料

  1. (一) 報名方式:
    1. 1. 活動報名截止日期:1011015(星期一)17時止。
    2. 2. 報名簡章下載請至台灣鄉村旅遊協會網站http://www.ruraltourism.tw
    3. 3. 作品寄送方式:請參選者於活動截止日前將下列應繳交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
    4. 4. 寄件資訊: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觀光系轉)
  2. (二) 收件規定:分第一階段初賽與第二階段決賽

第一階段初賽:競圖,以主題海報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

  1. 1. 檢付報名表
  2. 2. 主題海報:不論作品形式,均應製作圖片說明,規範如下:作品設計稿或圖片應輸出A3尺寸圖紙上,附上設計文字說明設計動機、理念及特點(以電腦打字,字數限500字以內)。
  3. 3. 第一階段不繳交實體作品模型。
  4. 4. 收件時間:1011015(星期一)17時止,以郵戳為憑。

第二階段決賽:以實體模型方式呈現,並提供作品電子檔。

  1. 1. 實體模型:以「馬祖在地農特產品及伴手禮包裝設計」概念為創作目標,展現其產品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材質不限。
  2. 2. 作品電子檔

word檔-包含設計者簡歷(限100字內)、作品名稱、創作理念(限350字內)、實體作品材質及尺寸。(如附件表格)

※影像圖3jpg檔(10cm×10cm400dpi以上)-圖1:作品完整圖(包含套件)、圖2:展開圖、圖3:作品特寫。

※授權同意書(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每人一份)

  1. 3. 主辦單位補助實體作品材料每名1000元。
  2. 4. 收件時間:101119(星期五)17時止,以郵戳為憑。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程序: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進行評選,選出前10名入選作品進入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

(二)評審準則:

第一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等)6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地方特色、創新等)40%

第二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等)3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地方特色、創新等)30%

3)量產可行性(含材質、生產成本、生產數量、售價等)40%

(三)評審委員:評審委員會之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之,並由主辦單位負責召集評審委員與主持評審會議。

八、獎勵

 

金質獎(1)

2萬元、獎盃及獎狀

銀質獎(1)

1萬元、獎盃及獎狀

銅質獎(1)

5仟元、獎盃及獎狀

入選獎(7)

1仟元及獎狀

註: 1.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

(金質獎;獎金兩萬(含)以上者)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台灣鄉村旅遊協會網站http://www.ruraltourism.tw

(二)參賽者資格無限制,以個人原創為原則,其作品需未經參賽或公開發表。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四)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五)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

(六)所有入選者之創作作品與海報,主辦單位有權印製專輯或刊物。

(七)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